四川省教育考试院
关于印发《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
考生成绩复核办法》的通知
各市(州)招考办:
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招考委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川招考委﹝2018﹞13号)的相关要求,特制定《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
四川省教育考试院
2018年6月21日
附件:
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
根据省招考委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川招考委﹝2018﹞13号)的要求,省教育考试院成立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组(以下简称复核工作组),组织专人对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答卷进行复核。
一、成绩复核科目及范围
(一)复核科目: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、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文化及专业综合各科目、藏文、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各科目、藏文加试、彝文加试。
(二)笔试科目复核范围:
1. 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;
2. 扫描图像是否清晰、完整;
3. 是否存在漏评、漏阅;
4. 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双评或双评以